北京地区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北京地区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成绩合格人员790名予以公示(名单见下方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7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需实名),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邮箱:kwglek@rsj.beijing.gov.cn
附件:
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