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考小编整理了22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相关专业考生可以参考本文复习,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投资
项目适用准则
对
外
投
资股权投资控制、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特定情况下执行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其他投资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股权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规范的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又称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投资)、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提示1】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执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共同控制的共同经营执行“合营安排”准则。
【提示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执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二、联营企业投资
联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比如: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投资方直接或是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在评估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如发行的可转债、认股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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