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会计初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下发至各区、县财政局,现将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1月31日,工作日时间。
(二)领取地点:报名所在的区、县财政局。
区县(编号)地址电话
张店区0351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205室0533-2869863
淄川区0352淄川区财政局110室会计科(淄川区般阳路78号)0533-5180027
周村区0353周村区市民之家401室0533-7878168
临淄区0354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7号临淄区财政局3楼313室0533-7184844
博山区0355博山区中心路50号财政局406室0533-4164616
高青县0356高青县财政局1楼107室(高苑路15号)0533-6982197
桓台县0357桓台县财政局会计科1楼106(桓台县渔洋街2088号)0533-8213277
沂源县0358沂源县胜利路12号,财政局会计科0533-3237808,2950519
高新区0359柳泉路居然之家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F座4楼西公共服务区0533-2326136
二、领取方式:
(一)邮寄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登陆 “淄博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专题专栏-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邮寄费用到付,请各位知悉。
(二)现场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领取的时间内,前往报名所在的区、县财政局领取。
三、温馨提示
考生可自行前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电子成绩合格单。证书管理号共20位数字,其中第12-15位数字为区县报名审核点的编号代码,如证书管理号:xxxxxxxxxxx0351xxxxx,领取地点为张店区财政局会计科。大家可对照报名点信息,前往相应地点领取证书。
淄博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4日